市旅罚字[2018]7号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08  字体+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市旅罚字[2018]7

选择不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接待服务能力的景区接待旅游者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桂林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没收违法所得900元,罚款2700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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