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罚字[2018]5号、6号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8 字体+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市旅罚字[2018]5号 |
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经营许可 |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 |
桂林合众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
罚款10000元,停业整顿1个月,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 |
2018/02/26 |
市旅罚字【2018】6号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
韩亮 |
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罚款10000元。 |
2018/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