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旅游局荣膺“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信息来源:桂林市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2-02-16 字体+ | 字体-
近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旅游局举办的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中,桂林市旅游局荣膺“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该评选活动每五年举办一次,涵盖了政府各级旅游管理机构、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等近10万家企事业单位。桂林市旅游局以其突出的工作成绩在报评的先进集体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获此殊荣的79家单位之一,这是桂林市旅游局继2007年荣膺该称号后连续第二次获评。
近年来,桂林市旅游局以贯彻落实“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全力推动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旅游兴市”战略举措,不断推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国内旅游持续兴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向世人展示了桂林旅游业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劲的竞争力。2011年全市接待游客总人数2788.17万人次,同比增长24.12%,其中国内游客2623.78万人次,同比增长25.08%,入境游客164.39万人次,同比增长10.61%;全市旅游总收入218.34亿元,同比增长29.74%,其中国内旅游收入178.21亿元,同比增长32.82%,入境旅游收入40.13亿元,同比增长17.6%。
自桂林市获批创建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以来,桂林市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把该项工作放在首位,在试验区总体方案的编制和上报过程中,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和协调,争取支持,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渠道。目前,旅游试验区总体方案已经列入国家发改委议事日程,确定了以桂林世界旅游城作为试验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并隆重举行了桂林世界旅游城揭幕仪式。
借助试验区建设和国家旅游局对漓江景区高度关注的有利契机,市旅游局全力推动漓江景区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联手航务、海事、运管、公安、宗教、漓江管理等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执法,加大对漓江景区的建设和整改力度,保障对漓江景区的品质提升和规范管理。同时,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顿监管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零负团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旅游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使得旅游市场监管和整顿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创新思维,精心策划,成功举办了第五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第三届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第二届中国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被评为“十大旅游类节庆”,中国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被评为“2011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品牌展会50强”,兴安米粉节被评为“2011年度中国十大品牌节庆”。2011年, 我市还获得“2011中国特色休闲城市——最美休闲城市”称号。
在进一步拓展旅游营销范围,深度挖掘国内外客源方面,市旅游局积极组织全市旅游企业随同“桂林旅游大篷车”深入内蒙、华东、珠三角、南昌、上海等地开展促销活动,有效巩固和拓展了国内旅游市场。同时加大旅游航线、互联网、电台、电视台等多类型媒体的宣传促销投入,开通1条境外航线、8条国内航线、3条区内支线,使境内外客源均取得了突破性增长。
本次评选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两家单位获此殊荣,另一家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旅游局。(裘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