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行政处罚案件通报(11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2 字体+ | 字体-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处罚对象 | ||
单位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 | 导游员 | |||||
桂林和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许可 | 市旅罚字 〔2017〕19号 |
2017/11/8 | 罚款10000元、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人罚款2000元 |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 桂林和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