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旅游秩序大整治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肩负着漓江风景名胜区执法、管理、保护的重要责任,在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大整治行动中,我委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我委整治职责,全力以赴,坚定不移的做好漓江风景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漓江景区游览秩序专项整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破坏漓江正常经营的各类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查处无旅游经营资质的船舶违法载客,游船中途停靠载客、超载、偷班、未经批准返航载客、无票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筏专项治理,加强对公司化营运排筏的整治和规范管理,取缔非法排筏,重拳打击阳朔县福利段“黑船”、非法排筏的非法营运行为;联合市物价局共同整治游船上的价格欺诈、过度推销商品和菜品等行为;密切配合市旅发委、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辆为“黑船”违法载客、游船偷班载客、非法排筏提供客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我委已根据《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市办发[2015]23号)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漓江风景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开展漓江风景区旅游秩序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巩固漓江景区执法战役成果,强化从水上执法向岸上执法和游船上执法拓展,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管、强化一线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的反应速度和快速处置能力,集中力量从严、过细、更实的对违法违规、扰乱漓江旅游秩序的行为进行整治。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县区密切配合、紧密联动,以此次大行动为契机,认真深入梳理分析制约和影响漓江旅游健康发展的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形成漓江景区执法长效机制,全力打好排筏治理攻坚战。全面完成漓江排筏“限量化、公司化”整治,全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整治,全面推进游船提升改造、游船星级评定等一系列提升漓江旅游服务品质的经营改革工作,提升维护好漓江风景区旅游形象和声誉。
在这里,请各位领导放心,我委一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坚定不移地做好漓江风景名胜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旅游违法违规行为,严打重罚,整出成效,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维护漓江游览秩序,营造安全、公平、公正、优美、舒心的旅游环境,使得漓江旅游秩序、服务品质和形象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的发言到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