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印发了《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市旅发〔2016〕86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16年10月12日,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旅发〔2016〕136号),10月20日,自治区旅发委下发了《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旅办〔2016〕325号),部署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工作,要求各地成立由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整治行动,2016年11月7日,我市召开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并讨论了《桂林市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草案)。
目前,我市旅游市场还存在以低于经营成本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等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如不能得到遏制,任其发展,必然会引起旅游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影响各旅游企业的正常经营,影响桂林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桂林旅游的形象。
我们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整治行动,就是要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二、《方案》有哪些要求和目标?
按照“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使我市的“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优化企业诚信经营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方案》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方案》明确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任务,其中重点任务是:
(一)查处以不合理低价招揽游客、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等“不合理低价游“行为。
(二)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规范涉旅车辆的经营行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旅游客运车辆无旅游经营许可而从事旅游客运的违法行为。
(三)负责协调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旅行社协会、旅游饭店协会等部门规范旅行社和各旅游服务网点经营行为。
(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景区门票价格虚高、回扣高、非法设立假冒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为。
(五)规范乡村旅游及休闲产业、红色旅游市场的旅游市场秩序。
(六)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打非“、”打黑”的专项检查、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游社业务、无资质从事导游业务的非法行为。
四、《方案》制订了哪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旅发委主任为组、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突出抓好重点工作,按时间进度逐项落实
方案提出严格按照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分步骤开展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