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旅办〔2016〕155号)和《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安委〔2016〕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有效保障广大游客安全,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涉旅企业及游客安全文明素质,推动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16年6月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内容
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理念下基层活动
市旅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相关负责行业管理的处室领导将深入旅游企业与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各区(县)旅游局领导要在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与本行业领域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并及时向各涉旅企业传达国务院、自治区两级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积极参加市安委办组织的“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中心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知识手册和专家答疑等方式,为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提供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范、旅游餐饮卫生、应急救援、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是各县区、各旅游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印制或征订一批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免费向社会发放;更新制作安全生产宣传板报,形成强势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在桂林旅游网旅游安全专栏发布交通、食品、消防等安全常识。
四是积极参与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委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三)开展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旅行社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内容包括: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未按要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或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未设立旅游大巴导游专座;选择没有合法经营资格和相应卫生消防安全保障条件的旅游餐厅;委派无证导游、领队接待旅游团;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经营旅游业务、恶性价格竞争、擅自转团拼团行为;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未按规定向游客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及发放《游客乘车安全须知》;未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未按规定缴纳或足额缴纳质量保证金。(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组织实施)
(四)开展旅游行业旅游安全联合检查行动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市政办电〔2016〕20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市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等内容,联合市安监、食药监、漓管委、海事、质监、公安消防支队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旅游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消防工作、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创建工作等落实情况;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管理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二是漓江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情况;制定完善防范游客拥挤踩踏、食物中毒、火灾、防控爆炸等应急处置预案情况。三是漓江排筏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漓江载客排筏合法运营;筏工安全教育培训、执证上岗等情况。
(五)组织开展涉旅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企业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检验我市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6月的最后一周,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随机抽查各旅游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在6月底组织一次全市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用品征订发放,大力传播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安全素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信、微博),开展集中宣传旅游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加强沟通,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单位要落实各项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及时报送信息,认真总结活动经验
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及时上报市旅发委,以便向自治区旅发委和市安委会汇报。请各县(区)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含联系员)和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5日和7月5日前报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便及时汇总上报。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活动亮点、典型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