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自治区驻桂林有关单位党委,市委直管和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业单位党委:
《桂林市2018年度市、县区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2018年度市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2. 2018年度县区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3. 2018年度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中共桂林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7日
中共桂林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 |
附件 1
2018年度市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市领导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桂林市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 |
赵乐秦 |
市委办 |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
2018年3月 |
2 |
制定“桂林市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持续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桂林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
赵乐秦 彭东光 |
市委组织部 |
市委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 |
2018年3月 |
3 |
督促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研究部署工作。 |
赵仲华 |
市委办 |
市委组织部 |
年内各季度 |
4 |
抓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
陈丽华 |
市委宣传部 |
市委办 |
2018年12月 |
5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
陈丽华 |
市委宣传部 |
市委宣传部 |
2018年12月 |
6 |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陈丽华 彭东光 |
市委组织部 |
市委宣传部 |
2018年12月 |
7 |
抓实2017年度基层党建突出问题的整改 |
赵乐秦 |
市委组织部 |
市纪委 市委宣传部 |
2018年12日 |
8 |
持续开展市委常委联系指导党建品牌建设 |
赵乐秦 |
市委办 |
常委所在部门 |
2018年12月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市领导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9 |
组织开展2018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
白松涛 |
市委办 |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
2019年1月 |
10 |
对县区党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陈丽华 吕洪安 彭东光 |
市委组织部 |
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 |
2018年12月 |
11 |
市本级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优化提升城市社区服务群众场所。安排每个社区不低于2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其中市级财政安排8万元。 |
秦春成 |
市政府办 |
市财政局 |
2018年6月 |
12 |
按照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年工资总额的0.5%落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经费 |
张晓武 |
市政府办 |
市财政局 |
2018年4月 |
附件 2
2018年度县区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
内容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本县区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 |
县区党委书记 |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
2018年3月 |
2 |
落实“桂林市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持续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组织实施“桂林市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
县区党委组织部 |
2018年12月 |
3 |
督促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例会,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研究部署工作。 |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
年内各季度 |
4 |
抓好县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
县区党委办公室、宣传部 |
2018年12月 |
5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
2018年12月 |
6 |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
县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 |
2018年12月 |
7 |
持续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建品牌建设,各常委指导创建一个新示范品牌。 |
县区党委书记 |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
2018年12月 |
8 |
抓实2017年度基层党建突出问题的整改 |
县区党委书记 |
县区党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 |
2018年12月 |
序号 |
内容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9 |
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
县区党委书记 |
县区党委办公室 |
2018年12月 |
10 |
在城区、街道、社区建立三级党建联系会议制度 |
区党委分管领导 |
区党委组织部 |
2018年12月 |
11 |
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大党委”制,各区指定1名党委常委担任街道“大工委”负责领导。 |
区党委书记 |
区党委组织部 |
2018年12月 |
12 |
探索“党建+旅游+服务”的新模式,每个城区建立1个旅游驿站。 |
区党委分管领导 |
区党委组织部 |
2018年12月 |
13 |
按照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的标准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按照城市社区规模在2000户以下的不低于3万元/年,2000—3000户的不低于4万元/年,3000户以上的不低于5万元/年的标准落实办公经费;按照农村党员年人均100元、城市社区党员年人均不低于50元、其他党组织经费有保障的标准落实党员活动经费。 |
县区长 |
县区财政局 |
2018年4月 |
14 |
行政村办公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达到100% |
县区长 |
县区财政局、县区民政局 |
2018年7月 |
15 |
城市社区服务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达到100%,1000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20%。按照1000元/年的标准,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独立单位)津贴。按照2000元/个的标准,落实两新组织单独新组建党组织工作经费。 |
县区长 |
县区财政局、县区民政局 |
2018年12月 |
序号 |
内容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6 |
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安排每个城市社区不低于2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其中城区安排配套12万。安排每个行政村(农村社区)不低于5万元专项服务群众经费。 |
县区长 |
县区财政局 |
2018年4月 |
17 |
建立党群服务中心 |
县区党委书记 |
县区党委组织部 |
2018年12月 |
18 |
推行村级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党员积分制管理 |
县区党委组织部长 |
县区党委组织部 |
2018年12月 |
19 |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选派、管理、考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 |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
县区党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 |
2018年12月 |
20 |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达3万元,面上村力争达2万元。 |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
县区党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 |
2018年12月 |
21 |
完成发展党员计划数,解决部分行政村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问题。 |
县区党委组织部部长 |
县区党委组织部 |
2018年12月 |
22 |
建立县级党代表工作室示范点,并正常开展活动。 |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
县区党委组织部 |
2018年4月 |
23 |
县区委书记向市委述职,在本县区党员干部大会上述职,并接受市委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组的考核。 |
县区党委书记 |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
2018年12月 |
24 |
组织开展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
县区党委书记 |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
2018年12月 |
备注: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确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附件 3
2018年度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本单位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
党组(党委)书记 |
相关科室 |
2018年3月 |
2 |
落实“桂林市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持续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桂林市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
分管领导 |
相关科室 |
2018年12月 |
3 |
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 |
党组(党委)书记 |
相关科室 |
年内各季度 |
4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
分管领导 |
相关科室 |
2018年12月 |
5 |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分管领导 |
相关科室 |
2018年12月 |
6 |
抓好系统、行业品牌党建 |
党组(党委)书记 |
相关科室 |
2018年12月 |
7 |
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
党组(党委)书记 |
相关科室 |
2018年12月 |
8 |
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督促按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 |
分管领导 |
相关科室 |
2018年12月 |
9 |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主要领导每年至少4次到党建脱贫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选派、管理、考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 |
党组(党委)书记 |
相关科室 |
2018年12月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0 |
党组(党委)书记向市委述职,在本单位党员干部大会上述职,并接受市委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组的考核。 |
党组(党委)书记 |
相关科室 |
2018年12月 |
11 |
落实“双报到”制度,安排1名科级党员干部担任报到社区“大党委”第一书记。 |
分管领导 |
相关科室 |
2018年12月 |
12 |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
分管领导 |
相关科室 |
2018年12月 |
13 |
按不低于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年工资总额的0.5%的标准落实党建工作经费 |
党组(党委)书记 |
相关科室 |
2018年4月 |
14 |
按照“八有”标准建立党员活动室 |
分管领导 |
相关科室 |
2018年12月 |
备注:各单位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确定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