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桂林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桂林市2018年度市、县区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03  字体+ | 字体-

各县、区党委,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自治区驻桂林有关单位党委,市委直管和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业单位党委:

    《桂林市2018年度市、县区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2018年度市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2. 2018年度县区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3. 2018年度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中共桂林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8327

 

 

 

 

 

 

 

 

 

 

 

 

 

 

 

 

 

 

 

 

 

中共桂林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327日印发

 

 


附件 1          

2018年度市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市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制定桂林市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

赵乐秦

市委办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20183

2

制定桂林市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持续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桂林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赵乐秦

彭东光

市委组织部

市委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

20183

3

督促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研究部署工作。

赵仲华

市委办

市委组织部

年内各季度

4

抓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陈丽华

市委宣传部

市委办

201812

5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陈丽华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

201812

6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陈丽华

彭东光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201812

7

抓实2017年度基层党建突出问题的整改

赵乐秦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

市委宣传部

201812

8

持续开展市委常委联系指导党建品牌建设

赵乐秦

市委办

常委所在部门

201812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市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9

组织开展2018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白松涛

市委办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20191

10

对县区党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陈丽华

吕洪安

彭东光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

201812

11

市本级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优化提升城市社区服务群众场所。安排每个社区不低于2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其中市级财政安排8万元。

秦春成

市政府办

市财政局

20186

12

按照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年工资总额的0.5%落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经费

张晓武

市政府办

市财政局

20184

 

 

 

 

 

 

 

 

 

附件 2      

2018年度县区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制定本县区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

县区党委书记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20183

2

落实桂林市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持续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组织实施桂林市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县区党委组织部

201812

3

督促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例会,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研究部署工作。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年内各季度

4

抓好县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县区党委办公室、宣传部

201812

5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201812

6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县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

201812

7

持续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建品牌建设,各常委指导创建一个新示范品牌。

县区党委书记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201812

8

抓实2017年度基层党建突出问题的整改

县区党委书记

县区党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

201812

序号

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9

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县区党委书记

县区党委办公室

201812

10

在城区、街道、社区建立三级党建联系会议制度

区党委分管领导

区党委组织部

201812

11

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大党委制,各区指定1名党委常委担任街道大工委负责领导。

区党委书记

区党委组织部

201812

12

探索党建+旅游+服务的新模式,每个城区建立1个旅游驿站。

区党委分管领导

区党委组织部

201812

13

按照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的标准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按照城市社区规模在2000户以下的不低于3万元/年,2000—3000户的不低于4万元/年,3000户以上的不低于5万元/年的标准落实办公经费;按照农村党员年人均100元、城市社区党员年人均不低于50元、其他党组织经费有保障的标准落实党员活动经费。

县区长

县区财政局

20184

14

行政村办公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达到100%

县区长

县区财政局、县区民政局

20187

15

城市社区服务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达到100%1000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20%。按照1000/年的标准,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独立单位)津贴。按照2000/个的标准,落实两新组织单独新组建党组织工作经费。

县区长

县区财政局、县区民政局

201812

序号

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6

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安排每个城市社区不低于2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其中城区安排配套12万。安排每个行政村(农村社区)不低于5万元专项服务群众经费。

县区长

县区财政局

20184

17

建立党群服务中心

县区党委书记

县区党委组织部

201812

18

推行村级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党员积分制管理

县区党委组织部长

县区党委组织部

201812

19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选派、管理、考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县区党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

201812

20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达3万元,面上村力争达2万元。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县区党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

201812

21

完成发展党员计划数,解决部分行政村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问题。

县区党委组织部部长

县区党委组织部

201812

22

建立县级党代表工作室示范点,并正常开展活动。

县区党委分管领导

县区党委组织部

20184

23

县区委书记向市委述职,在本县区党员干部大会上述职,并接受市委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组的考核。

县区党委书记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201812

24

组织开展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县区党委书记

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201812

备注: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确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附件 3      

2018年度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制定本单位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党组(党委)书记

相关科室

20183

2

落实桂林市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持续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桂林市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分管领导

相关科室

201812

3

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

党组(党委)书记

相关科室

年内各季度

4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分管领导

相关科室

201812

5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分管领导

相关科室

201812

6

抓好系统、行业品牌党建

党组(党委)书记

相关科室

201812

7

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组(党委)书记

相关科室

201812

8

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督促按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

分管领导

相关科室

201812

9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主要领导每年至少4次到党建脱贫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选派、管理、考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

党组(党委)书记

相关科室

201812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0

党组(党委)书记向市委述职,在本单位党员干部大会上述职,并接受市委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组的考核。

党组(党委)书记

相关科室

201812

11

落实双报到制度,安排1名科级党员干部担任报到社区大党委第一书记。

分管领导

相关科室

201812

12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分管领导

相关科室

201812

13

按不低于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年工资总额的0.5%的标准落实党建工作经费

党组(党委)书记

相关科室

20184

14

按照八有标准建立党员活动室

分管领导

相关科室

201812

备注:各单位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确定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旧版链接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办 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技术支持与保障 Copyright @ 1996-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11006795号-4

桂公网安备 450302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