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罚字[2018]7号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08 字体+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市旅罚字[2018]7号 |
选择不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接待服务能力的景区接待旅游者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
桂林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没收违法所得900元,罚款2700元 |
2018/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