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罚字[2018]5号、6号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8  字体+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市旅罚字[2018]5

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经营许可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

桂林合众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罚款10000元,停业整顿1个月,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

2018/02/26

市旅罚字【20186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韩亮

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罚款10000元。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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